赌输后撬人保险柜 一男子因盗窃罪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7-02-13]  浏览次数:957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来源:2017年2月11日 梅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严海苑 通讯员卢燕燕 蓝思荣)为了能最快获取赌资,汕头人陈某到丰顺县,连续两次撬偷保险柜共盗得4万多元。近日,丰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陈某这次已是“二进宫”,2012年9月,他曾因犯盗窃罪被揭阳市榕城区法院判刑,2015年7月刑满释放。由于嗜赌成性,又无经济来源,在刑满释放1年后,他再次盗窃获取赌资。事先踩好点后,2016年7月28日,他携带作案工具到丰顺汤坑镇邱某良家撬开保险柜,偷走了6000元现金。很快,陈某就将这些钱输光了,他再次找到作案目标,趁丰顺县城某KTV防范不严时溜进去,在中午人不多时到总经理办公室翻找到保险柜并搬进厢房内撬开,偷走了37000元现金。

陈某以为,他戴着手套和口罩作案无人察觉,没想到监控视频已记录下了他的罪行。几天后,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此时他偷来的钱已经全部输光。

丰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因其曾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重新故意犯罪,属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网站首页 司法改革信息公开 法院文化 公示信息 诉讼服务 司法公开 新闻中心 法院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