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订外卖为幌子骗走店主摩托车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6-11-25]  浏览次数:1004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来源:2016年11月18日 梅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袁晓敏  通讯员谢碧娟)丰顺男子蔡×易以订外卖为幌子,连续几次骗走前来送外卖的店主的摩托车。近日,丰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蔡×易因犯盗窃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3000元;收购赃车的冯×辉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6月至今年5月,蔡×易打电话给丰顺县汤坑镇几家快餐店,要求订宵夜。快餐店老板将外卖送至蔡×易面前时,蔡×易或谎称借车回去拿钱,或趁店主不备直接把车开走,共骗走4辆摩托车,总价值21338元。蔡×易将其中两辆摩托车以低价卖给冯×辉。今年1月9日,蔡×易路过汤坑镇一家麻油鸭店时,趁店主不注意,将其放在店内价值5185元的手机偷走。

蔡×易于5月23日被丰顺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并协助公安机关于5月25日将收购赃车的冯×辉抓获。案发后,有两辆摩托车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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