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弱势群体 梅州法院在行动
新闻宣传 2016-02-24 00:00:00

2016年02月07日 来源: 人民法院报

农民工到年底拿不到工资回家过年,经济困难群众打官司交不起诉讼费,被害人及其家属因案致贫……弱势群体面临的种种困难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成为每年“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广东省梅州市法院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合法权益。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保障基本民生,促进实现梅州民众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全瘫当事人收到全额赔款

元旦前夕,因工伤导致瘫痪的车行维修工钟某红收到了近30万的赔偿款。起初,车行老板支付16万多元后便拒绝赔偿,而经法院审理,钟某红应获赔46万多元。兴宁法院很快启动主动执行程序,经查,老板银行账户存款仅有几百元,但有各类车辆共计4部未申报。法院核实车行老板资产后立刻将其传唤至法院。最终,该老板在执行法官的催促下全额支付了余下赔偿款。

每年年底时,农民工的欠薪问题就显得尤其突出,社会各界也尤其关注,梅州法院都会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对欠薪案件优先执行,确保农民工能安心过好年。近期,全市法院在春节到来之前先后为211名农民工发放部分工资款31.2万,以解决工人们的燃眉之急,让他们得以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梅州法院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逐案做好台账,将排查出的案件分包到执行小组,具体包案到执行人员。同时开辟“绿色通道”,建立优先执行、快速执行工作机制,实现民生案件的快立、快执、快结。活动期间,共依法拘留抗拒执行被执行人56人,列入征信黑名单583人。采取强制措施后,部分案件当事人主动履行了义务,偿还金额近94万元。过去一年,梅州法院在活动过程中共执结完毕1315件,发放执行款高达1.16亿多元。丰顺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为伤残当事人送去执行款

“没想到大老远的,能给我们送来78.8万余元的救命钱,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日前,平远县法院法官驱车150余公里到江西省安远县将执行款送到因车祸致残的当事人赖某家中,赖某的妻子刘某连声道谢,一定要在他们家款待执行法官,被婉拒了。闻讯赶来的邻居、亲朋,都纷纷对执行法官竖起了大拇指。

法官多动腿,当事人少麻烦,上门送执行款、现场立案、现场调解……这样的办案方式对于梅州八个基层法院来说,已是家常便饭。梅州市共有24个人民法庭,各法庭辖区面积大,人口居住相对分散,部分地区交通不便。为此,法庭改“坐堂办案”为“流动服务”,通过进村头、进农家、进田头,用通俗的语言、简便的程序就地办案,现场接受咨询。正是有了群众观点的内化于心,才有了预约立案、假日立案、送法上门、墟市法庭,家事审判及专家门诊等外践于行的司法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为了让困难当事人及时得到救助,过去一年梅州法院倾尽全力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80.53万元,为127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10.96万元。

为扶贫对象送物又送法

日前,梅州中院组织20多名干警前往对口帮扶的大埔县桃源镇桃星村开展送法下乡,慰问困难群众活动,并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此次活动中,梅州中院向桃星村117户困难群众送去慰问金共计35100元。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该院副院长朱杭基围绕“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一主题为桃星村广大党员干部讲授了一堂生动的专题党课。民一庭法官曾园芳结合审判实践,为30多名桃星村适婚及已婚妇女讲解了婚姻法等一系列家事法律问题,群众的反响热烈。

针对当地干部及群众反映的桃星村中心街道道路破烂,排水系统设计不合理,不科学,急需加以改造,但缺乏资金的现状,梅州中院从社会各界多方筹集资金近30万元,用于改造当地中心街道路面,改善街道环境。过去一年,梅州中院为该村筹集发展资金75万元,尽力缓解贫困户看病、住房和孩子上学、村民饮水难、出行难等民生困难,帮助扶贫对象早日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