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13年8月31日 梅州日报
丰顺法院推进民事裁判文书改革
本报讯 日前,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领到了丰顺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其中一名当事人的代理律师看完后,发现手中判决书跟以往比“瘦”了,正文中涉及金钱给付的项目不再用一大堆文字来说明,而是采用简洁明了的表格形式。
从今年5月底开始,广东高院在全省法院推行民事裁判文书改革,丰顺法院按照此次改革的要求,首次对审结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制作插入表格型民事判决书并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据了解,插入表格型民事判决书在保留以往判决书基本格式的基础上,就案件中涉及的金钱给付项目制作表格,列明赔偿(损失)项目、金额、计算公式及认定依据,并将表格插入到判决书中的“本院认为”部分,令判决书的说理既简洁明了,又让当事人对赔偿项目、数额等一目了然,受到了双方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的一致好评。(徐略军 廖丹丹 刘和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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